消防工具 联系热线 李总:13711353119  周总:13710788484
华球手机版app > 新闻资讯 >公司新闻 > 规范争议-住宅能否与办公棋牌健身等场所共用疏散楼梯

规范争议-住宅能否与办公棋牌健身等场所共用疏散楼梯

时间:2019-10-14  浏览量:568

即使是直接为住宅服务的办公用房、棋牌室、健身房等活动场所,住宅建筑也不应与这些场所共用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。

一、引发问题的争议条文:

现行《住宅建筑规范》GB50368要求9.1.3,当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,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,且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。同时,条文说明如下“本条中的其他功能空间指商业经营性场所,以及机房、仓储用房等,不包括直接为住户服务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棋牌室、健身房等活动场所”。据此,有人认为:直接为住户服务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、棋牌室、健身房等活动场所,可以和住宅建筑共用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。

二、争议的处置原则:

根据现行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.4要求:住宅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与其他功能的建筑有较大差别,当将住宅与其他功能场所空间组合在同一座建筑内时,需在水平与竖向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与住宅部分分隔,并使各自的疏散设施相互独立,互不连通。

因此,即使直接为住户服务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、棋牌室、健身房等活动场所,也应按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.4.10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,且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不允许共用。同时,由于物业管理办公用房、棋牌室、小型健身房等活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不会大于商业服务网点,因此这些场所也可以设置在住宅建筑的商业服务网点部分,有关商业服务网点与住宅部分的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措施,应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.4.11的规定。


上一篇: 规范争议-住宅建筑是否需要“层数折算”
气宇消防

扫一扫·免费设计·咨询

华球(中国) 电话:020-31145279 传真:020-31145279
网址:www.kiemtruyen.com 企业QQ:2951282212
办公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万达广场B4栋2901-2902 / 2926-2967
工厂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(气宇消防)
服务热线:13710788484(周总)
全国免费服务热线
400-1809-088
周一至周五9:00-18:00

技术支持:搜浪网络